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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最高法、最高检工作报告点名23件案例,为何是它们?

2016-03-15 李文 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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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见习记者李文

转载:法务之家 微信公号

3月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两高的工作报告中,共列举了23件具体案例。这23件案例都是哪些?它们有何特殊之处会被点名提出?

贪污受贿案:周永康案、蒋洁敏等15起重大职务犯罪案、李华波案

李华波案: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行动成果

2011年1月,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原股长贪污9400万公款后潜逃新加坡。2011年2月最高检对李华波等人发布红色通报。

2013年新加坡法院判处李华波15年监禁并追缴部分赃款。同时,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没收李华波违法所得,这是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检察机关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第一案。

2015年5月,李华波服刑完毕被遣返回国。

冤假错案类: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陈夏影绑架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

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最高检首次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1994年11月,海口市中院以陈满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4年4月,陈满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015年2月,最高检认为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高法依法指令浙江高院再审。

2016年2月1日,浙江高院判决陈满无罪,当庭释放。

该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刑事申诉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对原判有罪的案件抗诉无罪。

刑事犯罪类:陈建辉等29人跨国电信诈骗案、福喜公司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广西医科大学“6·16”伤医案

广西医科大学“6·16”伤医案:严惩暴力伤医的典型案例

2015年6月,患者王某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医,认为自身癌细胞扩散与医生复查时未详细检查有关,于是用汽油泼洒医生。

2015年7月,检察机关对王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2015年10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经济犯罪类:“e租宝”非法集资案、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彩石山庄项目案

e租宝非法集资案: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集资新兴案件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线运营“e租宝”,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非法集资,吸收资金500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

2015年12月,公安机关对此依法立案侦查,2016年1月,检察机关依法批捕21名涉案嫌疑人。

环境污染类: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

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对环境公益诉讼具有示范意义

2008年7月,谢某等4人未经审批采矿占用林地,严重毁坏林地植被。2015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就此向南平市中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法院判决谢某等4人在判决生效起5月内恢复被破坏的林地功能,同时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抚育管护3年,否则应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237万余元。

该案是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后,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的判决对于环境公益诉讼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安全生产类: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深圳滑坡事故

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严惩安全生产领域犯罪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

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天津市交委原主任武岱等25人立案侦查。

司法管辖类: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

“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对钓鱼岛海域行使司法管辖区

2014年9月24日,我国渔船“闽霞渔01971轮”在钓鱼岛海域与一艘巴拿马籍货轮相撞,渔船受损。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受理渔船船东黄某提起的诉讼,并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这是我国对钓鱼岛海域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典型案例。

弘扬价值观类:首例斑马线罚款案、首例姓名权行政案、世奢会诉媒体案

“首例姓名权行政案”:维护姓氏文化传统

山东济南市民吕某和张某拟为新生女儿起名“北雁依云”。在办理户口时,派出所以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拒绝登记。吕某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认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除法定情形外,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该案明确了姓名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维护了中华民族姓氏文化传统。

世奢会诉媒体案:维护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

2012年6月《南方周末》及其官网、《新京报》及其官网刊登了世奢会相关报道,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文章损害其名誉权为由,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京报社等四家单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新闻媒体有正当进行舆论监督和新闻批评的权利,争议文章的调查和质疑具备事实依据,写作目的和结论具有正当性,文章不构成侵权。

该案维护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


昨日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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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轩

主办: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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