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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的函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经研究,《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208号)自即日起废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0日 



编   辑:赵志坤

初   审:程秀娟

审   定:汤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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