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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丨大邦代理的一起辩护人妨害作证案获不起诉处理


近日,由大邦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某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案,通过辩护律师认真细致的工作,公诉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本案的涉案当事人在代理一起刑事案件时,被控采取引诱、教唆手段,让案件证人做虚假证明,逃避公安机关取证,严重妨害了刑事诉讼互动的正常进行。该案也是继四川詹律师、南昌熊律师之后又一起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案,但和上述两起案件不同的是,本案尚未进入公众视野,也未引起律师群体的关注。


大邦接受委托后,指派赵森律师担任该案辩护人。赵森律师介入该案,经过认真阅卷、分析在案证据并听取当事人辩解后,提出了当事人既没有引诱、教唆的行为,也没有教唆证人做虚假证明的行为,因此不构成犯罪的初步意见,并就该意见向所里同事请教。在进一步完善辩护人意见后,辩护人及时向公诉提交了该意见并提交了调取新证据的申请。在公诉机关调取新证据后,辩护人在公诉机关新调取证据的基础上又补充了第二轮辩护意见。之后,公诉机关经过一次退补,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本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该案最终能被依法公正处理,除了辩护人认真、负责的工作外,也离不开公诉机关的担当和专业。防范冤假错案,不仅仅是停留在文件中,更需要辩护人和司法人员的切实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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