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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出轨找小三,妻子竟然被判刑?!(附小三的法律风险提醒书)

2016-06-04 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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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 | 尚格法律人 婚姻法苑 齐鲁网

转自 |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小三”被原配当街殴打,似乎并不是罕见的事,但是这种处理方式不但没有起到效果,反而使原配受到刑事处罚。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张某是一名第三者,殴打张某的正是原配林某。林某因将张某和丈夫陈某打成轻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2015年10月21日,在聊城市某局门口,被告人林某以张某破坏其家庭为由,与其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林某将张某的右耳咬伤,致其右耳廓部分缺失,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同月26日,在林某的家中,林某将自己的丈夫陈某先后两次持铁棍殴打,致陈某左侧额骨凹陷性骨折,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因婚姻家庭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犯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林某当庭能自愿认罪,且本案系被害人张某、陈某与被告人林某因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引发,二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负有过错,对被告人可从轻处罚。其辩护人与之相应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综上所述,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刑罚,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


       法官提醒:本案再一次释明,违背法律和道德,不论是婚外情,还是插足他人家庭等,要付出代价!由受害人变为被告人,以身试法陷囹圄,更不可取(来源:齐鲁网,内容仅供参阅)


        致“小三”的法律风险提醒书

内容选自:尚格法律人 婚姻法苑)


        “小三”没有正当名份,用深奥的法言法语掰扯就是没有配偶权,合法的夫妻皆因配偶权而衍生出诸多权利,而“小三”这一切都是没有的,即便貌似有了没准那天是要还的。下面,且听一一道来。


  其一,共同财产权。误打误撞进了“小三”这个圈子,日子那怕过得再怎么美味,财产关系用一句俗话说就能说清楚,那就是“搭伙过日子”,你出一部分,他掏一部分,筹在一起,你的还是你的,他的还是他的,一起掏钱买的算共有的。而合法夫妻则不一样,家里的好赖家档,不管是金屋草窝,还是一针一线,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除法律另有规定部分之外,没有你的我的一说,都是夫妻共同所有。你说眼看着对方家财万贯,想想也只有眼馋的份。再说了,万一事情败露,大嫂把你赶出金属藏娇的居所,那可怎么办,想想也是醉了。


  其二,互相扶养权。你病了、老了、毁容了、残废了,他还会依然如故的疼你照顾你吗?不要迷恋床头那些情色笼罩下的鬼话,想想当初他怎么恋上你的床,还不是年轻的你涣发出的美丽春光,什么情意相投、理想事业,乖乖别醉了,真到了那一天,能坚持来看你几次就一定是很有情义之人了,谁让他想要的你又偏偏没有了呢?你大嫂可就不一样了,《婚姻法》第2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他必须尽心尽力不说,连带的公公婆婆、七大姨、大八姑都会统统过来伸出援助之手,中国人家庭观很强,这个你懂的。想来“小三”们一定还很年轻,该谋划谋划自己的日子喽,要不谁与你相依为命呢?“执子之手,与之偕老”说得可是对夫妻美好生活的期盼啊!


  其三,遗产继承权。活着都得不到,死了还能有啥?这个想必也不用尚律哥多解释,别说你还给生了孩子,利弊参半,婚外生子当然有婚内生子应有的同等权利,可你也把自己这辈子给套牢了,说来走上这条路你也是“蛮拼”的,孩子这份继承权可是要和其父母、配偶、子女分配其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得的一部分,且就按1/2算吧,按婚内生了一个孩子算,五个人分配二分之一财产,十分之一算来也没多少了,赶上自己也是那要脸要面子的人,能给孩子认个正当名份恐怕都有难度,更不要说分杯羹了,大嫂苦心经营外加忍让你的存在多年,想来也不是吃素的。《婚姻法》第24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早领会早受宜啊!“女强人”、“女汉子”,家族事业庞大等也就无须再意这些了,可这些人至于走这条路吗?


  其四,家事代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这可是法律赋予大嫂的权利,要养你在外过一种有情调的小资生活,没有大把的钞票恐怕是不行的,你花那些钱相当一部分都越位行使了大嫂的权利,而这些权利你是不应有,即便算是赠予,他也是无权赠予的。另外,他给你花个千儿八百的还行,吃顿饭、买件衣服也还说得过去,如果又是房、又是车、又是黄金首饰,这些钱如果不是贪来的,那么已经严重超越了夫妻共同财产处置权,重要开支是要大嫂一致同意才行的,贪来的更得没收。这些又都扯远了,不过小心大嫂收集齐证据要你一律返还,当然现在划清界限,没准还能保住已经得到的部分,以绝它日竹篮打水一场空!


  其五,相互忠诚权。说到忠诚,你比大嫂问的还多的恐怕就是“你在外面还有没有别的女人”。长江后浪推前浪,没准哪天就被换。当下,合法夫妻的置换率据说已经接近25%了。“小三”要求和自己偷情的汉子忠诚,说出来是个笑话,贼想捉贼的情调,听的人估计也全当笑话了。


        当然,《婚姻法》第4条规定了夫妻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这个也没什么好的建议了,非要我说,就各回各家,各过各的日子吧,没家的安安心心成个家,不要眷恋什么锦衣玉食了,出来混迟早都要还得,习大大不也说了“不就当个财产保管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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