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8月1日起,这种车上路将被全部查扣!
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
不仅影响着驾驶员的安全
也对过往车辆以及行人的安全造成隐患
把它比作“移动的炸弹”一点也不为过
交警蜀黍在执法过程中
仍会遇到下面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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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货物
不应该用小货车来运输吗?
用三轮车运输节省成本
却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还有这样
还有这样……
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不顾安全的情况仍然屡见不鲜,不仅严重影响道路的行车秩序,还是道路安全的重大隐患之一……
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深圳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伤亡类交通事故共11宗,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如果说数据过于冰冷
那么接下来的两段血淋淋的视频
希望能够唤醒每个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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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与三轮车相撞,一人死亡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l1340nnxkv8&width=500&height=375&auto=0
2018年5月21日5时28分许,范某驾驶粤BT1739号重型厢式货车沿布龙路西往东行驶至民治街道民治大道交汇路口时,车头正面与沿民治大道由南往北由代某新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车身左侧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代某新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轮车闯红灯,被出租车撞飞致死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p1337g6uomm&width=500&height=375&auto=0
2018年4月15日4时30分许,吴某朋驾驶小型轿车在宝安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西乡街道西乡大道路口时,该车车头与在西乡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至该路口由黄某平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及黄某平受伤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如果说还有许多人不明白为什么
禁行电动三轮车上路
那么发布君请
交警蜀黍再次为大家释疑解惑
电动三轮车没有国家标准
电动(机动)三轮车的生产没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深圳路面上大量存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违规生产的电动(机动)三轮车,均属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没有合法资质。而且电动三轮车的车辆属性已达到机动车标准,机动车的具体标准理应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不能放在我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来制定,这样将违背上位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十九条、九十五条、一百一十九条和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6B17761— 1999) 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6B7528— 2004)规定,电动三轮车属机动车;公安部明确规定,电动三轮车涉及的交通事故及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处理。
电动三轮车尚不适合在我市发展
我市90%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绝大多数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而机动车密度全国排名第一,如让电动三轮车无限制通行,无论是在人行道或机动车道行驶,势必导致我市交通秩序十分混乱。同时,如允许快递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实施配送,也会对我市其他配送行业形成冲击。
对于快递行业,深圳交警过去、现在、以后都将一如既往的支持他们的健康、规范发展。深圳交警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从2012年以来就保持了紧密的联系,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2012年共同推出了特殊行业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允许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不受限行道路通行,支持了快递、送水、送气、送报、抢修等民生相关行业在深圳的健康、规范发展。同时,根据行业的实际需求,逐步增加配额。深圳交警在2016年就给予快递企业电动三轮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后予以淘汰。但原特区外的快递电动三轮车还是各快递企业的主要交通配送工作,一直未能按照承诺实施置换。
根据深圳交警每半年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我市道路上通行”。对于违法使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处2000元罚款;如驾驶人员无相应驾驶资质的,对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行为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禁止三轮电动车上路
对于快递行业等末端配送行业的冲击尤为明显
但是产业发展不能以生命作为代价
所以交警蜀黍对少数企业、少数从业人员
使用不合法车辆或有交通违法行为的
要依法查处整治
从8月1日起,
快递三轮车上路行驶的,
车辆一律暂扣,
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
同时,发布君也呼吁
所有交通参与者
都要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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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