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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市最新通知!生育二孩、三孩有补贴
近日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
马鞍山市财政局
联合印发
《马鞍山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
一起来看看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开发园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马鞍山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马鞍山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马鞍山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激发生育潜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标准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生育第2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生育第3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自子女出生后三年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认定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四、申报程序
(二)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马鞍山市一次性育儿补贴发放申请表》,并附子女出生及入户相关资料。由村(居)委进行资格初审,乡镇(街道)复核确认。
五、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
(二)夫妻双方均非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市与县区分担,其中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博望区、郑蒲港新区所需资金自行承担;花山区、雨山区所需资金由市与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市经济开发区、慈湖高新区所需资金由市与开发区财政按2:8比例承担。子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育儿补贴资格确认工作,资格确认后补贴资金由县区、开发园区统一发放。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审核确认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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