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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环境领域避责清单 ——记录

2017-07-23 白杰 南京大学EHS中心

环境领域一共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涉及相关主要的记录共有4类,分别是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原始监测记录、排污记录、环境监测情况及经营记录,等。

一旦行政执法人员在企(事)业单位查到应有的记录没有,要么责令改正,要么警告,要么2-20万元的罚款,逾期不改,处罚更重。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这些记录有些格式已经确定,有些地方以规范性文件对相关格式进行了固定,需要特别注意。


而记录的内容也需要特别注意,不管是企(事)业自己设计的格式还是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要全面填写,不得缺项,可合理性缺如的部分需要用反斜杠“/”填写。若同一栏目内文字填写而版面尚用空白,同样处理。

包括很多企(事)业单位用圆珠笔来填写记录及签字,都要严格杜绝。


现实之中有若干这样的实例,有人喜欢用瑕疵来说这些,但其实,不建议如此理解,

假如上了法庭,这样的证据就面临作废的可能,很好的履行职务职责的证据,就这么没了!真追究责任呢!



企(事)业单位环境领域避责清单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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