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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环境领域避责清单——培训

2017-07-24 白杰 南京大学EHS中心

本文我们一起看一下环境领域国家级对培训方面的规定,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为什么法规规章里会确定这些培训,原因在于需要专项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很多培训是需要考核合格才可以上岗进行操作的,如: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和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应当对其直接从事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核与辐射安全知识以及专业操作技术的培训且考核。

当然,有关部门有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辐射安全培训、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进行管理的责任。

缺少相关资质或培训而从事有关行业的后果这里不再强调,但为了能够合法的安心生产,避免被追究责任,还是遵守相关规定,学习要求掌握的知识吧。

资深培训机构推荐:南京大学EHS中心,联系人:贾老师 13952407718


执法人员环境领域避责清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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