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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如何实现“房地挂接、落宗定位“?

2017-09-21 岳志强 石志红 土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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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阶段不动产权属调查既要解决之前分散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分置、权利分割、权益分占等问题,又要服务于统一登记落地的目标任务。对此,河南省濮阳市国土资源局着力健全权籍调查的制度规范,探索构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机制,全域不动产登记基本实现了“房地挂接、落宗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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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籍确认,编制唯一的单

元号码


       以前办理登记的商品房小区,很多都没有土地和房产的证书信息,要先补入证书信息后才可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其中,一幢房子跨两个相邻宗地的情况较多,给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带来困难。对此,须将土地、房产分散登记时的数据进行房地挂接、落宗定位,完成权籍确认,编制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码。

        首 先,梳理整合现有信息。以城镇地籍数据库为基础,利用原土地登记宗地信息,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编制地籍区、地籍子区。在不动产登记准备阶段,梳理整合历年分辨率高、清晰度好的变更调查影像图和1∶500现势性强的地籍图,叠加到权籍调查系统中,作为落宗结果的检验对比数据。

        其次,完善宗地统一编码。根据有关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市本级的地籍区、地籍子区的划分和宗地统一编码。对于无坐标数据的房屋,采取现场与周边数据库已有建筑物的相对距离实地测量和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进行房产土地关联落宗。

         再 次 ,更 新 权 籍 调 查 系 统 数据。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和《地籍规程》,完成权籍调查后在权籍调查系统中更新宗地的图形信息和属性信息,确保宗地的图属一致。同时,更新自然幢图形,把房产实测成果导入自然幢图形,确保楼盘的图属一致。

        最后,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土地登记数据中有图形信息和属性信息;房产登记数据则通过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房屋登记专线,查询到属性信息和部分图形信息,然后根据坐落进行房地挂接。不动产登记实施后,根据以上信息建立楼盘表 数 据 ,编 制 生 成 不 动 产 单 元 号码。在办理法院查封登记时,经常碰到很多无坐标的土地证书,这给不动产单元号编制带来很大困难。只能到实地踏勘确认,在权籍调查系统中完善图属信息,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后,再办理查封登记。

2

有理有据,正确处理不能

落宗问题


        房产上存在一户多个楼盘或一个楼盘多宗地现象等历史遗留问题,在土地、房屋分散登记时不会暴露,统一登记后则会导致房地无法挂接,房屋无法落宗定位。对此,采取了如下办法处理:对已签订土地变更协议或竣工验收调整用地界线但未重新土地登记的,根据土地变更协议或竣工验收资料调整宗地界线,变更宗地编码;清理楼盘问题,无楼盘的要新建楼盘,实现登记系统中的楼盘表和权籍系统中的自然幢图形一一对应。

        从全国第一次土地调查成果中查询宗地调查信息,寻找相关宗地来源权属资料及规划部门定位放样测量成果红线图,对找到的宗地数据进行坐标转换、拓扑检查等预处理后,向权籍系统中导入宗地数据,进行落宗。同时,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信息,通过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房屋登记专线,查询房屋登记来源信息,查找土地权属来源,进行核实并确认落宗。

        数据整合之后,平台记载的登记信息包括土地权利人、宗地面积、房屋坐落。遇到权利主体不一致等问题,则对原土地登记档案信息、相邻宗地及房屋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视情况进行落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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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关键,推进权籍调查

机制建设


       一 方 面 ,分 类 实 施 权 籍 调 查 。在成果确认方法上,探索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对已进行过土地登记、房产登记的不动产,其相关状况未发生变化的,充分利用原有的土地、房产权籍调查成果,经审核、比对原有登记信息,必要时可察看现场,进行不动产权籍成果审核确认和不动产单元编码后,出具不动产权籍确认书。另一种是先权籍调查,再权籍确认。对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或虽不属于首次登记,但不动产单元界址、权属界线等不动产单元空间位置、大小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先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和不动产测量,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权籍调查成果符合法定形式和技术标准的,出具不动产权籍确认书。

        另一方面,不断加强权籍调查成果档案管理。根据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具体事项,查清不动产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后,形成规范统一的调查成果,包括统一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和不动产权籍图等,为不动产登记、核发证书以及问题处理等提供资料依据。其中,房产和土地软件不匹配的问题亟待解决。对于 2016年8 月 11 日不动产登记上线之前办理的土地、房产抵押登记,目前软件还无法做到“一次配号、终身受用”;只能给土地、房产分别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分别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然后再编制房地一体的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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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静文   审定:毛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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