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到口罩,如何复工?疫情形势下的复工,表格材料不是重点,口罩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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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南山院士提出:未来十天将会是疫情爆发期。
距离离复工时间越来越近了,大家都在担心在返回工作地的途中是否会有病毒传播风险?甚至有网友期待能够再次延时复工。
目前很多企业决定2月10日开工,但能否复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及员工能不能买到口罩。
口罩买不到,企业还能正常复工吗?
目前各省市都对企业做好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诸多要求,例如:企业应进行防控物资准备,积极筹措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保障疫情应对物资需求。企业应为职工配备医用口罩,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职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每日健康检查人员应佩戴医用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妥善处理使用后口罩。
然而现在口罩紧缺
以广东为例,据财新报道,昨天傍晚广东省佛山市乐从镇发布《倡议书》提到,当前口罩等防疫物资供应不足,3月1日前,乐从镇不存在复工的充分条件!延迟到3月复工!
口罩严重不足,已经引起了连锁反应。
近来南京、宁波、福州、哈尔滨、徐州、驻马店等市,连接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居民出行,每户2~5天只能1人外出采购1次。不管受灾是否严重,所有地方都跟约好似的把居民钉在家里!
不管是企业还是员工均是求购口罩不得的状态,复工在即,很多企业仍没有购买到足够的口罩,公民个人储存口罩数量极少,几乎用尽,很多企业表示很难筹备够复工前的防疫物资,那么提供口罩是否为企业的义务?企业如果不能提供口罩,还能否正常复工吗?员工能否以企业不提供口罩而拒绝上班?
以江苏苏州为例:2020年2月5日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通知,用于相关政府部门指导,积极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各企业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确保全面执行到位。
以下是相关部门的解答:
1、在目前的疫情防控要求下,提供口罩是否为企业的义务?
苏州市工信局咨询结果:按道理企业是有义务提供口罩的,目前出台的这个文件是指导性文件,不够细化,各区后续可能会发布更加详细的规定,企业要加强和所在地区政府部门的沟通,依据各地方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和执行,目前部分地区可能会有一些政府要求企业复工前提供相关的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收到政府部门的相关答复意见后,方可正常复工。
苏州市人社部门咨询结果:目前,我们认为企业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口罩,作为疫情期间的安全生产条件,建议企业积极筹备口罩,并号召员工个人通过各个途径购买口罩,毕竟抗击疫情,佩戴口罩不仅是企业的义务也是每个员工个人的义务。
2、企业因客观情况买不到口罩是否能正常复工?如正常复工有什么后果?
苏州市工信局咨询结果:建议不能正常复工。如执意要复工的,部分地区的企业可能会被强制断电、断水等
3、员工能否以没有口罩而拒绝上班?员工因此拒绝上班的是否可以按旷工处理?
苏州市人社部门咨询结果:如员工自己无口罩,企业亦不能提供口罩,则员工可以拒绝上班,且企业不能按照旷工处理,目前提供口罩应当为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建议企业积极筹备口罩。
4、企业无法提供口罩,要求员工复工的,员工可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吗?
苏州市人社部门咨询结果:可以,企业不能提供劳动者安全生产条件,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5、企业无法提供口罩,员工拒不上班的企业可以员工严重违章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苏州市人社部门咨询结果:不能,企业提供口罩是劳动者安全生产的条件,企业未能提供,员工因此拒不上班的,企业不能因员工违章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上班期间发病或者被感染的,是否算作工伤?
苏州市人社部门咨询结果:不认定为工伤,疫情期间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工伤认定只限定于医护工作人员。
7、企业复工后,员工上班期间发病或者受到感染的,企业可能将面临哪些处罚?
苏州市工信局咨询结果:如员工复工后出现感染,企业在做好《规程》中要求的复工准备的情况下,可以减轻企业的责任,如企业没有做好《规程》中或者企业所在地区关于复工所需要的防控要求,如未提供口罩等,结合具体案件的调查情况,企业可能承担相关的责任。
再次呼吁,没达到复工条件的企业
千万不要复工
表格材料不是重点,口罩才是
附件1:员工防疫手册,人手一份
附件2: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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