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白酒制造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白酒制造行业企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白酒制造行业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2017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3-2016及DB37/T ****-2017(细则)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则
4.1任务目标
企业应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隐患排查清单,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4.2基本要求
4.2.1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按照企业特点、区域特点、职能层级等进行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和岗位。
4.2.2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全员参入,分级负责,重在落实。从企业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明确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企业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及早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的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4.2.3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确保风险管控措施持续有效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化、系统化、常态化。
4.2.4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应与企业现行安全管理体系紧密结合。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白酒生产企业,要以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相互融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协调一致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4.2.5企业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明确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和原因分析,制定实施防止隐患重复发生的根本性措施,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制度,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化水平。
4.3编写体系文件
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记录文件。
4.4职责
4.4.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主要负责人,对体系的有效性应承担责任。要确保可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改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所需的资源。明确涉及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并组织小组其他成员履行职责,确保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明确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制度。
4.4.2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负责组织起草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体系文件,按照企业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组织各部门、各专业、各层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组织监督排查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将安全管理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危险源,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4.3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起草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体系文件,协调、调度和指导各部门、各专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接收企业各部门隐患排查结果的上报与分类整理,负责对重大隐患的汇总、评估,监督各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定期向领导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排查和考核。定期组织企业综合安全排查、季节性安全排查,专业安全排查,专项排查、节假日安全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并对整改效果予以验证。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4.4.4各专业管理部门按专业职责,排查、督促、协调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负责管控风险点被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组织本专业对相应级别危险源的系统分析,推行控制技术,不断落实、深化、完善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定期组织各类专业排查和深入现场监督排查(或抽查)和考核本专业危险源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4.4.5基层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掌握本单位及区域内的全部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按照职能分工及职责认真落实上级及企业要求,组织做好基础管理类隐患,强化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并对所辖区域厂房道路、原材物料、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作业行为等方面,发动全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定期组织履职排查、监督排查及考核,对自行管理的事故隐患组织及时进行整改和验证效果。对本单位无能力整改的隐患,应及时上报,并落实临时有效控制措施,降低事故风险,减少事故隐患。
4.4.6班组、岗位人员应掌握本班组、本岗位涉及的风险分布情况、风险后果、可能存在的隐患及典型控制措施等相关知识,负责对班组所管辖区、操作区的场地、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上下工序、产品传递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熟悉本人作业有关危险源的排查控制内容,当班排查控制情况,做到随时排查,立即落实整改,班组及岗位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基层单位,并协助整改,若不能及时整改,则采取临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对因本人在危险源排查、信息反馈、事故隐患整改、采取临时措施等方面延误或弄虚作假,造成危险源失控或由此而发生的各类事故承担责任。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5.1隐患分级
5.1.1一般事故隐患
按 DB37/T ****-2017第5.1.1条规定执行。
5.1.2重大事故隐患
按 DB37/T ****-2017第5.1.2条规定执行。
白酒行业企业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粮食粉碎车间、曲粉碎车间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建(构)筑物为多层厂房时,未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的。
——粮食粉碎车间、曲粉碎车间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设置有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的,或设置在居民区内的。
——粮食粉碎车间、曲粉碎车间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除尘系统未按工艺分片(分区)独立设置,各除尘系统管网互通互联的。
——粮食粉碎车间、曲粉碎车间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除尘系统选用干式电除尘器或正压送风除尘的。
——粮食粉碎车间、曲粉碎车间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内电气设备未使用防爆电气的。
——粮食粉碎车间、曲粉碎车间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设施未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的。
——粮食粉碎车间、曲粉碎车间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对作业现场及设备内部积尘未进行及时规范清理的。
——未对清理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并在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
——清理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作业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
——清理污水处理池等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作业的。
——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或浓度报警装置安装位置高于地面0.6米以上的。
——储存白酒的金属原酒储罐防雷接地点少于两处的。
——原酒输送车未安装防火帽或固定桩未静电接地的。
——输酒过程中酒精输入管口未在液面之下的。
5.2隐患分类
5.2.1基础管理类隐患
按 DB37/T ****-2017第5.2.1条规定执行。
5.2.2生产现场类隐患
按 DB37/T ****-2017第5.2.2条规定执行。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参见附录A,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参见附录B。
6.1.2企业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包括:风险点名称、责任单位、风险等级、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
——排查内容或标准对应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中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五类管控措施以及基础安全管理要求;
——基础安全管理要求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规程按照第本标准5.2.1中各类基础排查项目逐项编制。
——排查方法由企业实际的组织级别根据排查类型和排查周期确定。
6.2制定排查计划
按 DB37/T ****-2017第6.3.1条规定执行。
6.3隐患排查
6.3.1排查类型
按 DB37/T ****-2017第6.3.1条规定执行,其中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指:
——对设备、电气、消防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
——根据行业特点对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原酒储运等所涉及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
——在连续运行装置开停车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
6.3.2排查要求
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季节性排查相结合,隐患排查的结果安全管理考核挂钩。如企业无能力实施,或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的检验检测手段实施的隐患排查,企业可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实施,如避雷系统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等。
6.3.3组织级别
白酒制造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类型、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
——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
按照专业类别划分,如:设备处负责装置开、停车、特种设备、电气设施隐患排查;保卫处负责消防设施、库房防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隐患排查;生产处负责消防物资、防汛设施等隐患排查,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职能类别划分,如:储配中心负责储酒罐区、原酒输送;基层生产单位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等专项排查;组织级别为车间级。新装置施工期间或竣工时及试运行等时期专项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车间级。公司及安全管理部门可以联合组织各专业开展上述专业性排查,组织级别为公司级。
——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车间级;
——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级。
6.3.4排查周期
6.3.4.1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计划和生产工艺特点,确定综合、专业、专项、季节、日常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具体包括:
——岗位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针对风险较大的设备设施,巡检间隔一般不得大于2小时,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班组长结合岗位责任制,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将日常班前班后排查、交接班排查、班中巡回排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排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
——基层车间直接管理人员(主任、技术员等)每周至少一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隐患排查;
——根据季节性特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并在节假日前应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性隐患排查,公司级综合性隐患排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6.3.4.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工贸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项隐患排查:
——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6.3.5确定排查项目
6.3.5.1按DB/T****-2017第6.3.5条执行。
6.3.5.2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隐患排查项目主要依托企业风险分级管控过程中制定的风险点、危险源及主要控制措施,确保隐患排查的系统性、专业性和排查深度,做到逐条排查、精准排查。并按照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和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相关类目进行分不同专业、不同排查层级对照排查。
6.3.5.3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的条款进行对照排查,一般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a)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c)安全生产责任制;
d)法律法规识别应用及违规情况;
e)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f)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
g)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h)事故处理及应急管理;
i)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j)相关方安全管理;
k)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6.3.5.4生产现场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及作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缺陷)一般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a)设备设施;
b)场所环境;
c)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d)消防及应急设施;
e)供配电设施;
f)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g)辅助动力系统;
h)现场其他方面。
6.3.6排查结果记录
按DB/T****-2017第6.3.6条执行。
6.4隐患治理
6.4.1隐患治理建议
按DB/T****-2017第6.4.1条执行。
6.4.2隐患治理要求
按DB/T****-2017第6.4.2条执行。
6.4.3隐患治理流程
按DB/T****-2017第6.4.3条执行。
6.4.4一般隐患治理
按DB/T****-2017第6.4.4条执行。
6.4.5重大隐患治理
按DB/T****-2017第6.4.5条执行。
6.4.6隐患治理验收
按DB/T****-2017第6.4.6条执行。
7 文件管理
企业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录C、附录D;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
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按DB/T****-2017第8条执行。
9 持续改进
9.1评审
9.1.1企业应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
9.1.2评审的实施可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管理评审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预评审一起进行。
9.2更新
按DB37/T 2883第10.2条的规定执行。
10 附录
附录A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附录B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录C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附录D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附录A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风险点 |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 日常排查 | 专业性排查 | 综合性排查 | ...... | |||||||||||||||
编号 | 类型 | 名称 | 风险点等级 | 责任单位 | 作业步骤 (排查项目) |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标准) | 管控 措施 | 名称(示例交接班) | 名称(示例巡检) | … | 名称 | … | 名称 | … | ||||||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示例:每天/岗位级) |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示例:每周/车间级) |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 ||||||||||||||||
序号 | 名称 | |||||||||||||||||||
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 | 1 | (工程技术) | (√) | (√) | ||||||||||||||||
(管理措施) | (√) | (√) | ||||||||||||||||||
(培训教育) | (√) | (√) | ||||||||||||||||||
(个体防护) | (√) | (√) | ||||||||||||||||||
(应急处置) | (√) | (√) | ||||||||||||||||||
…. | …. | |||||||||||||||||||
…. | …. | |||||||||||||||||||
2 | ||||||||||||||||||||
3 | ||||||||||||||||||||
.. | .. | ..... | ||||||||||||||||||
附录B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 专业性排查 | 综合性排查 | ...... | ...... |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示例:每季度/企业级) |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示例:每月/部门级) | 排查周期/组织 级别 | 排查周期/组织 级别 | 排查周期/组织 级别 | 排查 周期/组织 级别 | 排查周期/组织 级别 | 排查周期/组织 级别 | |||
(教育培训)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按规定取证,取证后按规定进行再培训教育,培训教育学时够。 | (√) | (√) | |||||||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向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 | |||||||||
按规定取证,证件有效,证件与实际岗位相符、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 (√) | (√) | ||||||||
开展日常教育、“三级”教育、“四新”教育、转岗、重新上岗等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规定时间或内容符合要求。 | (√) | (√) | ||||||||
....... |
附录C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风险点 |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 计划过程 | 排查过程 | 整改过程 | 验收过程 | ||||||||||||||||||||||
编号 | 类型 | 名称 | 风险点等级 |
责任单位
| 作业步骤 (排查项目)
|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标准)
| 管控 措施 | 排查类型 | 排查周期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排查结果 | 隐患描述 | 隐患级别 | 排查人 | 排查时间 | 形成原因分析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期限 | 资金额 | 验收时间 | 验收人 |
验收情况 | ||
序号
| 名称 | ||||||||||||||||||||||||||
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 | 1 | 工程技术 | |||||||||||||||||||||||||
管理措施 | |||||||||||||||||||||||||||
培训教育 | |||||||||||||||||||||||||||
个体防护 | |||||||||||||||||||||||||||
应急处置 | |||||||||||||||||||||||||||
…. | …. | ||||||||||||||||||||||||||
…. | …. | ||||||||||||||||||||||||||
2 | |||||||||||||||||||||||||||
3 | |||||||||||||||||||||||||||
.. | ..... |
附录D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计划过程 | 排查过程 | 整改过程 | 验收过程 | |||||||||||||||||
序号 |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 排查类型 | 排查周期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排查结果 | 隐患描述 | 隐患级别 | 排查人 | 排查时间 | 形成原因分析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期限 | 资金额 | 验收时间 | 验收人 | 验收情况 |
.... |
源于网络,版权原作者所有
若有侵权,请联系,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