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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女与野兽”的故事谈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刘景凯 安全生产应急与危机管理 2022-06-10


8月2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以“游人不守规则,动物园束手无策?”为题,对2017年8月18日发生在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动物伤人事件进行了分析,同时结合该动物世界2016年7月23日发生的老虎伤人事件进行了回顾和反思,就野生动物园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存在管理缺陷与过失,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等,采访了专家和给出了建议。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多年,养成了问题思维的习惯,对这看似一个娱乐场所事件引发了一连串的思考。可能与大多数人想法不同的是,如何透过类似事故事件,反思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问题,希望管理者能够从权威声音和专家解读中得到启发,引起高度重视,提升责任意识。毕竟,这是一个“人命关天”的大事。话还要从“美女与野兽”的故事说起。


【“美女与野兽”的故事回顾】

十多年前,在《读者文摘》中读到一篇有趣的文章,讲的是在我国台湾南部发生了一起老虎伤害美女的意外事件。

一个俄罗斯的马戏团巡回表演转场时,把一只老虎关在铁栅栏里用小货车载运,就在小货车停在路口等待红绿灯时,路过的一位美女一时兴起,把手伸进笼子里想摸摸铁栅栏里这只大猫。谁知这只“大猫”不领情,一口咬下这妇人整只手掌,吞进了肚子里。

围绕谁该承担这桩意外的责任出现了三种看法:

第一种﹕那位妇人应自己该负全责。

第二种﹕马戏团和妇人都要负责。

第三种:马戏团要负完全责任。

老虎会伤人,人人应自知;马戏团防范措施不严,管理有疏忽,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前两种看法被普遍接受。但是现在看来,虽然第三种看法有点违反“常识”,却符合法学传统,而且历史上确实有类似的判例。

文章的观点认为:老虎是极端危险的动物,当有人把它带到一般人活动的场所,等于是把潜在的危险带到别人的身边。即使一般人知道老虎危险,通常也只是一种模糊的认知;在一般人的生活里,又有谁知道老虎的习性到底如何、动作又有多敏捷?

因此,造成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不是在妇女伸手去摸老虎那一刻,而是更早的那个时刻——马戏团把老虎带到公众场合的那个时候!先出现了这个潜在的麻烦,才会有后面真正的麻烦。

文章的最后指出,事实上,老虎伤人虽只是个案,但“通则”更为重要。在一般正常工作活动的场所,如果有人带来潜在的重大危害,当然要负起责任。譬如,载运危险化学品或是民爆物品时,自然不能像载运黄豆玉米一样……


当年在读文章后,补充了以下内容(原文被多次转载,还被有些安全培训机构作为案例):作为一个管理者,不管企业大小或官居何位,你的日常工作和手头需要处理的问题可能很多,你会找出许多理由为自己没时间抓安全进行解脱,或许会因为事故发生在别的企业或部门感到沾沾自喜。但如果不从管理的根本上堵塞漏洞,把安全工作放在一边,生产上存在的隐患,出事故恐怕是早晚的事。出个小事故,人们不会太在意,也触动不了管理层。长此以往,司空见惯,必然会“见惯不怪”,之所谓“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制度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重大事故得不到有效遏制等等,也就不会感到有不解或疑惑了。但出了重大事故甚至人身伤亡事故时,是否该好好查一下管理上的原因呢?


【美女与野兽故事(续)】

原以为人们应该就此汲取教训,并通过管理方不断加强防范、完善措施,野兽与美女的故事会成为历史。没料想,随着人们对大自然爱好兴趣的膨胀和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加快,问题变得比预想的严重和复杂的多。

有文章指出:自1993年深圳首建放养式野生动物园以来,各地掀起了竞相建设野生动物园的热潮。短短10余年间,我国已建立野生动物园30多家,这一数量是美国的3倍、日本的6倍,个别省(市)甚至建有几个大型野生动物园。与传统动物园相比,野生动物园在改进观赏方式、开展科普教育方面,是一种不小的进步;作为一项新兴产业,还在拓展森林旅游领域、丰富公众休闲生活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野生动物园虽然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但存在的弊端委实不少(中国绿色时报. 2006年8月2日第004版. 野生动物园热建后的冷思考. 桑景拴) 。


【动物伤人事件】

2012年10月27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一女士在自驾车游玩,途经野生动物园华南虎区域下车去洗手间回车途中,被突然出现的老虎扑倒,脸部遭到撕咬。

2013年12月17日,上海动物园繁殖场,一饲养员在打扫虎笼时,不幸被华南虎咬死。

2014年8月28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孟加拉虎园区,一名巡逻员被老虎咬伤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2015年8月12日,秦皇岛野生动物园,一名女性游客在白虎园区参观时自行下车,遭到老虎攻击受伤,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3月3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一名园区动管部经理在大象馆内死亡。有员工称,因大象处于发情期,经理在给大象喂食、打扫象舍时,遭大象踩踏致死。

2016年7月23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两名游客违反规定擅自下车,被老虎拖走撕咬,最后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

2017年1月29日,宁波动物园,由于游客逃票误入老虎区域,被老虎咬伤。

2017年2月26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一名游客自驾车在黑熊区开窗投食,后座上的儿童遭黑熊扒窗攻击,所幸驾驶员反应迅速开车逃离,没有造成人员伤害.

2017年的8月18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一自驾游游客开窗喂食被黑熊抓伤。


【事故反思】

如此看来,动物伤人已不再是个案。仅从北京市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来看,自12年以来就发生了5起伤害游客事件和1起险情,平均每年一起且呈上升趋势。

2016年7月23日老虎伤人事件后,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被停业整顿一个月。北京市延庆区批复区安监局组织对这起“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调查,调查后认为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7年的8月18日,猛兽伤人事件再次在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上演。事发后延庆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通报,责令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立即进行整改。

在2016年的“7.23”事件发生后,有更多的网友从游客的“素质”出发一味责备受害者的“违规”行为,出现了舆论、评论一边倒的现象。时隔一年伤人事件重复发生,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刻反思,因为大家普遍的认知是,任何制度本身并不能确保安全,把事故责任归罪于游客的自律行为身上是非常不可靠的。也正如央视评论员白岩松所说的那样,这一现象的背后,一个深层次的“责任”被大多数人忽视了。




[权威声音]

2017年8月24日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时强调,必须加强动物园的经营管理,落实园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野生动物伤人事故的再次发生。

(双方对事件的描述存在明显差异)


[专家解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国务院安委会咨询委员会专家常纪文先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明确指出,8月18日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黑熊伤人事件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专家的依据主要有三点一是园区收取了门票,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提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排除隐患的责任;三是动物伤人的隐患确实存在,单靠游客的自觉行为和自律无法保证伤害事件得到避免,野生动物伤人看似偶然的事件实际上是必然。同时,从历次发生的动物伤人事件来看,动物园有关管理方并没有认真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伤人事件再次发生。


(以下为北京市正在征求意见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有关内容)

(备注,图片均来自网络视频截屏,版权归原著作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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