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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卷烟厂可视化管理要求与评价

安全应急 2022-06-10

卷烟厂可视化管理要求与评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卷烟工厂可视化管理的识别、设计、实施、评价与改进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卷烟工厂的可视化管理与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YC/T 309    烟草行业视觉识别系统
YC/T 323    卷烟企业安全标识 使用规范
YC/T 384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标识 identification
采取一定固定方式、使用一定媒介制作形成的,包含有设计信息且便于识别的文字、图形、符号、数字、色彩、方向标等视觉记号或其组合,用以传递信息或吸引注意力。
3.2 可视化 visualization
又名目视化,一种现场管理的方法或手段,是对管理对象进行标识或标记形成统一视觉展示的活动过程。3.3 可视化管理 visual management
对可视化活动进行管理,通过形象直观、色彩适宜的各种视觉感知信息,使现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实现顺畅传递信息、提高效率、减少隐患并持续改进等目的。
4、要求
4.1 可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企业应明确可视化的主管部门及管理的范围。
注:目前国内卷烟工厂既存在独立法人的组织,也存在非独立法人的组织,为便于表述,以下使用“企业”来指代进行卷烟生产制造的卷烟工厂。
4.1.2 企业应对可视化管理与评价进行策划、组织实施和改进,制定可视化管理制度。
4.1.3 企业应成立可视化评价小组,按策划的周期实施可视化管理评价。
4.1.4 企业应建立可视化设计的评审机制。
4.2 可视化的识别
4.2.1 企业应识别可视化的范围,范围可涉及:
00001——基础类:基本颜色、基本线条等标识;
00002——环境导向类:厂区及企业内部环境导向标识,厂房、办公室、区域、场所等标识;
00003——人员组织类:来访人员登记提示、证件要求、岗位标识牌、着装规范等标识;
00004——办公类:办公、生产现场文件夹、盒、柜等标识;
00005——装置设备类:装置、设备、仪表、罐体、管道介质流向等标识;
00006——工具备件类:维修、操作、清洁工具、零配件等标识;
00007——物料类:原辅材料、产品等标识;
00008——安全类:厂区、车间、库房、办公现场等与安全有关的警示标识、防护标识等标识;
00009——管理看板类:生产、质量、安全、设备等管理活动信息看板、企业文宣等标识。
4.2.2 企业根据识别的范围确定可视化需管理的部位,分类及要求遵照附录A的规定。
4.2.3 企业应对已识别的可视化范围、管理部位进行评审并形成清单。
4.3 可视化标识的设计
4.3.1 设计的基本原则
4.3.1.1 合规性,可视化标识的设计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3.1.2 实用性,可视化标识的设计应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
4.3.1.3 安全性,可视化标识的设计应与安全管理相结合。
4.3.1.4 规范性,可视化标识的设计应与标准化管理相结合。
4.3.1.5 独特性,可视化标识的设计应与企业文化相结合。
4.3.1.6 先进性,可视化标识的设计应与企业现代管理相结合。
4.3.2 可视化标识设计的内容
4.3.2.1 标识的图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标识图案直接参照引用。本企业自行设计的图案应符合4.3.1的设计基本原则。4.3.2.2 标识的文字
在同一企业内,相同类型的标识应选用相同的字体。可根据标识的实际大小放大或缩小文字,文字大小宜与标识大小协调。
4.3.2.3 标识的颜色
宜选用相应的颜色标准样卡作为颜色比对标准,相同类型的标识应选用相同色号的颜色。
在设计警示性标识颜色时,应考虑特定人群对颜色的不敏感性。
4.3.2.4 标识的规格
企业相同类型的标识,标识规格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同比例放大或缩小。
4.3.2.5 标识的材质
企业应结合实际,选用不易破损、变形、褪色的材质。
标识材质的选择应考虑安放位置的环境情况(如低温、高温、室外等);安放在照度较低区域的标识宜选用荧光材质。
4.3.2.6 标识的固定形式
标识应固定在易清晰看见的位置;标识固定的位置和方式不应影响生产安全、设备运行及产品质量。
4.3.3 可视化设计评审
企业应对可视化标识设计的内容进行评审,形成可视化标识标准。当修改可视化标识设计时,进行重新评审。
4.4 可视化的实施
4.4.1 企业应根据可视化标识标准组织实施,设备装置类、安全类标识应形成清单。
4.4.2 企业应检查和维护可视化标识,确保标识的完好性、充分性和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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