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申请书(附:服务指南)
探矿权变更登记(油气类)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简称油气)探矿权变更项目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二)子项名称:探矿权变更登记
(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四)项目编码:12004
三、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
五、受理机构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六、决定机构
自然资源部
七、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八、办事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除转让变更外,申请人为原探矿权人。转让变更项目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自然资规〔2019〕7号)
(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2. 申请勘查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等政策要求。(矿产资源法第七条,国务院令第152号第十五条第一款,国务院令第346号第三条第二款,国土资源部令55号第三十四条,国土资规〔2017〕14号)
3. 申请时间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
4. 申请范围不超过2500个基本单位区块。(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三条)
5. 勘查实施方案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有实施的资金保障。(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六条)
6. 符合油气资源勘查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调整的,根据新的规定执行。
九、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 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含合并)变更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要求 |
1 |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或申请书 | 原件 | 申请书含坐标页。 |
2 |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复印件 | |
3 | 勘查许可证 | 原件 | |
4 | 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
5 | 勘查实施方案 | 原件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服务。 |
6 | 协议出让申请资料 | 原件 | 1.限于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的,以合并方式扩大勘查区块范围的不需提交此资料。 2.提交协议出让申请,协议出让制度规定的有关政府及部门文件等资料。 |
7 | 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时间、方式的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票据和相关凭证等材料。如没有相应材料,应由批准缴款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的具体情况;对已批准将矿业权出让收益转增为国家基金或国家资本金的,应提供批复文件。 |
8 | 对外合作合同副本等有关批准文件 | 原件 | 签订对外合同后即备案。 |
2. 缩小勘查区块范围(含分立)变更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要求 |
1 |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或申请书 | 原件 | 申请书含坐标页。 |
2 | 对外合作合同副本等有关批准文件 | 原件 | 签订对外合同后即备案。 |
3.勘查主矿种变更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要求 |
1 |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或申请书 | 原件 | 申请书含坐标页。 |
2 |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复印件 | |
3 | 勘查许可证 | 原件 | |
4 | 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
5 | 勘查实施方案 | 原件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服务。 |
6 | 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时间、方式的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票据和相关凭证等材料。如没有相应材料,应由批准缴款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的具体情况;对已批准将矿业权出让收益转增为国家基金或国家资本金的,应提供批复文件。 |
7 | 对外合作合同副本等有关批准文件 | 原件 | 签订对外合同后即备案。 |
4.探矿权人名称变更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要求 |
1 |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或申请书 | 原件 | 申请书含坐标页。 |
2 |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复印件 | 应提交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 |
3 | 勘查许可证 | 原件 | |
4 | 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
5 | 勘查实施方案 | 原件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服务。 |
6 | 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时间、方式的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票据和相关凭证等材料。如没有相应材料,应由批准缴款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的具体情况;对已批准将矿业权出让收益转增为国家基金或国家资本金的,应提供批复文件。 |
7 | 变更探矿权人名称的证明文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批准文件或工商变更事项查询单等资料。 |
8 | 对外合作合同副本等有关批准文件 | 原件 | 签订对外合同后即备案。 |
5.转让变更申请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要求 |
1 |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或申请书 | 原件 | 1.申请书含坐标页。 2.探矿权人提交转让申请书,探矿权受让人提交变更申请登记书。 |
2 |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复印件 | 应提交转让人与受让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勘查许可证 | 原件 | |
4 | 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
5 | 勘查实施方案 | 原件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服务。 |
6 | 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时间、方式的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票据和相关凭证等材料。如没有相应材料,应由批准缴款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的具体情况;对已批准将矿业权出让收益转增为国家基金或国家资本金的,应提供批复文件。 |
7 | 探矿权转让合同 | 复印件 | |
8 | 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的批准文件 | 原件 | 由受让人提供。 |
9 | 对外合作合同副本等有关批准文件 | 原件 | 签订对外合同后即备案。 |
油气探矿权
变 更
延 续 申请登记书
保 留
项目名称 | 江苏**盆地**地区油气勘查 |
原项目名称 | 江苏**盆地**地区油气勘查、江苏**盆地**地区油气勘查 |
原勘查许可证号 | 020000**20*** 020000**30*** |
申请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章) |
勘查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章) |
填表时间 | 201*-**-** |
填 表 说 明
探矿权首次 设立情况 | 设立时间 | ****/**/** | ||||||
勘查许可证号 | 020000**10*** | |||||||
探矿权变化过程 | 勘查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变化原因 | |||||
020000**10*** | ****.**.**-****.**.** | 探矿权新立 | ||||||
020000**20*** | ****.**.**-****.**.** | 探矿权变更 | ||||||
020000**30*** | ****.**.**-****.**.** | 探矿权延续 | ||||||
020000**20*** | ****.**.**-****.**.** | 探矿权变更 | ||||||
020000**20*** | ****.**.**-****.**.** | 探矿权变更 | ||||||
020000**20*** | ****.**.**-****.**.** | 探矿权变更 | ||||||
上一持证期实物工作量及成果 | 上一持证期间该区实施三维地震勘探**平方千米,二维地震勘探**千米,完成探井**口,进尺**万米。 通过转变油气勘探思路,积极探索新领域和新类型,通过复杂断裂带构造样式、油气输导条件、成藏主控因素、隐蔽圈闭地质建模、储层预测等综合研究,不断加大新区、新类型圈闭探索力度,相继发现了**、**、**、**等多个油藏及含油构造。发现、落实**圈闭**个,圈闭面积**平方千米。 | |||||||
本次申请类型 | 变更(√) | 第7次变更 | 变更内容 | √扩大勘查范围(含合并探矿权) □缩小勘查范围(含分立探矿权) □改变勘查工作对象(勘查矿种) □改变探矿权人名称或地址 □转让探矿权 □其他内容探矿权变更 | ||||
延续( ) | 第 次延续 | |||||||
保留( ) | 第 次保留 | |||||||
申请理由 | 为便于整体部署、研究,将地理位置相邻的江苏**盆地**凹陷**地区油气勘查和江苏**盆地**地区油气勘查两项目范围全部合并,变更前两项目面积分别为**平方千米、**平方千米,变更合并后的探矿权面积**平方千米。 | |||||||
勘查矿种 | 石油天然气 | 项目性质 | 自营 | |||||
增列矿种 | 取得方式 | 申请在先 | ||||||
地理 位置 | 江苏省**市**县、**县、**县、**县,**市 | |||||||
基本区块 | **个 | 1/4区块 | **个 | 小区块 | **个 | 总面积 | ** km2 | |
申请期限 |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 所在行政区 | 江苏 | |||||
计 划 勘 查 投 入 ( 万 元 ) | ||||||||
勘查年度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总计 |
资金 | **** | **** | 0 | 0 | 0 | 0 | 0 | **** |
(万元) 资金来源 | 中央 | 地方 | 企业 | 外商 | 个人 | 其它 | 合计 | |
0 | 0 | **** | 0 | 0 | 0 | **** | ||
申请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经济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 |||||||
邮政编码 | 100029 | 电话 | 010-******** | 联系人 |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
勘查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地址 | 江苏省**市**路**号 | |||||||
如本项目有外方合作公司,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外方合作公司 | 公司名称 | |||||||
通讯地址 | ||||||||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及缴纳方式 | **万元 **缴纳方式 | |||||||
工作任务及主要目的 | 工作任务:实施****,评价优选有利圈闭,实施**,进一步探索该区块的含油气性。 主要目的:整体部署、整体研究,实现外围地区油气新突破,实现多层系多领域立体勘探格局,为**油田寻找油气资源接替区。 | |||||||
工作人员配备 | 直接承担项目总人数**人,其中技术干部**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人,高级工程师**人,工程师**人,初级职称**人。工人**人.技术人员的专业门类有:石油地质、物探、钻井、测井、矿权、油藏工程、计算机工程等。专业技术门类配备齐全。 |
申请勘查期拟开展主要实物工作量 | 未来*个勘查年度计划部署三维地震**平方千米;钻探井**口,进尺**万米。 |
勘查范围示意图与极值坐标 | |
极值坐标:东经 至 ,北纬 至 | |
备
注 |
勘查登记拐点坐标及区块编号表
江苏**盆地**地区油气勘查
序号 各区序号 经度 纬度 序号 分级序号 区块号 |
油气探矿权
转让申请书
填 表 说 明
1. 项目名称:申请转让的勘查许可证上登记的项目名称。
2. 转让申请人:即探矿权人。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让申请人):填写转让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转让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4. 法定代表人:应盖法定代表人签章。
5. 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的类型填写;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6. 地址: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地址填写。
7. 探矿权获得时间及方式:指转让申请人获得该探矿权的时间及方式。“方式”指通过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及转让等。
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让人):填写受让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受让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9. 探矿权转让原因和方式:“转让方式”可填出售、作价出资等。
10.地理位置:即勘查许可证上登记的地理位置。
11.勘查工作主要进展:如在勘查区内发现了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有关情况可在此栏中反映。
12.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方式: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缴纳方式填写。
13.受让目的:填写“继续勘查”或“申请采矿权进行采矿”。
14.受让人资质条件:按应达到的规定要求填写。
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勘查单位):填写勘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16.勘查单位名称:承担勘查作业项目的施工单位,与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名称一致。
17.勘查单位地址:按勘查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地址填写。
18.转让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主管部门指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若申请人无上级主管部门,此栏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
转让申请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经济类型 | 事业单位 | ||
地 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邮政编码 | ****** |
开户银行 | ********** | 帐 号 | ********** | ||
探矿权获得 时间及方式 | **年**月**日 **取得方式 | ||||
探矿权转让 原因及方式 | 转让原因:因***原因转让;转让方式:出售/作价出资/划转等 | ||||
勘查许可证 | 证 号 | 020000******* | 发证机关 | **部 | |
勘查面积 | ** km2 | 地理位置 |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区)** | ||
有效期限 |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 ||||
转让合同中的探矿权转让价格 | **万元 | ||||
已完成的 勘查投入 | **万元 | 勘查资金来源 | **万元 | ||
应缴纳的探 矿权使用费 | **万元 | 经有关部门批准减免的探矿权使用费 | **万元 | 实际缴纳的探矿权使用费 | **万元 |
应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 **万元 | 经有关部门批准减免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 **万元 | 实际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 **万元 |
探矿权属 有无争议 | 有/无 |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方式 | **万元 **缴纳方式 | ||
勘查
工作
主要
进展
情况 | 1.勘查成果情况 2.资源储量情况 | ||||
受 让 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
地 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邮政编码 | ****** |
开户银行 | ********** | 帐 号 | ********** | ||
受让 目的 | 继续勘查/申请采矿权进行采矿 | ||||
准备投 资规模 | *** 万元 | ||||
受让人 的资质 条件 | 注册资金、人员情况、技术及其他资质条件情况等 | ||||
勘查 单位 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名 称 | ********** | ||||
地 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邮政编码 | ****** |
转 让 申 请 人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