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首次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清单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

(五)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八)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十一)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十二)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具体申报材料清单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1.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
2.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3.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5.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
6.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7.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
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复印件
10.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11.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1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14.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15.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17.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18.营业执照
19.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20.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注: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非重大危险源企业:
1.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
2.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
5.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6.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复印件
9.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10.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12.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13.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15.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16.营业执照
17.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8.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END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企业管理大百科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