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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千里去救人的医生,凭什么不该拿“红包”

聊斋志医 淋床医学
2024-08-28

不远千里去救人的医生,凭什么不该拿“红包”

文章来源于新闻哥 知春路吴彦祖

哥学了一个医疗界的新词,叫“飞刀”,是指大医院的权威专家接受邀请到其他医院做手术。


医疗资源互通有无,免得病人舟车劳顿四处奔波,挺好的一件事。


最近医生们可能不敢再“飞刀”了。


网上流传一段视频,山西洪洞县人民医院的医生,大庭广众之下收红包,从视频角度来看,拍摄者是病人家属的可能性极高。

哥查了一下,这事儿发生在今年的7月20号,洪洞县的一名病人要做脑梗手术,难度比较高,人民医院的医生建议请北京天坛医院的专家来做手术。


天坛医院是北京的三级甲等医院,神经外科手术在国内首屈一指。经过商谈,患者也同意了,并且愿意拿出1万块做劳务费。



视频里就是人民医院的医生帮忙收钱转交的过程。


结果,手术很成功,收钱被曝光,官方介入调查,帮忙收钱的医生被停职。


当然,也不全是坏消息,患者后续的手术免费了。



前几天有医生接受匿名采访,说这种事情很普遍啊,大医院人才越来越多,基层医院人才越来越少,很多医院都会请专家“飞刀”手术。



这大概就是人民医院的医生大庭广众之下把钱拿走的原因,可能在他看来,这还是帮助病人的好事。


确实是一件好事,试想患者如果到北京做手术,风险之大和花费之多可想而知。


这时,只要出一万块解决所有的问题,你会选吗?


简直天降福音好不好。


对专家来说也有好处,哥看了7月20号是周六,利用业余时间赚外快,人家凭本事吃。


对基层医院更有好处,本来技术就差点意思,一流专家现场手术,相关科室的医生还不学着点?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件多方受益的事情,如今却搞得一地鸡毛。


为什么呢?


因为现行的“飞刀”操作,合情合理的潜规则却不合法。


这就不得不说2005年出来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在哥看来,这套规定看着很全面:医生“飞刀”不能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不能私自接触其他医院,必须通过所在单位审批……


事无巨细其实败笔丛生,最大的败笔就是关于医生报酬的条文:


“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


品一品,也就是说北京的专家到山西,酬劳按照山西的标准算。


走完流程后,报酬由北京的医院支付给专家,北京的专家不能拿山西医院的钱,家属的钱更不能拿。


山西的酬劳标准会比北京高?


如果不高,专家凭什么不辞辛苦到山西?在北京随便加个班都不止这点钱。



话说回来,大众印象中医生群体被塑造成“白衣天使”太久了,他们只要与金钱沾边,就被认为“铜臭十足、职业道德沦丧”。


可大家出来工作为了什么总该心中有数,哥不排除各行各业都存在不计得失乐于奉献的人,但真正支撑一个行业发展的却是那些争名逐利的人,有利可图才能吸引人才。



官方规定是死的,潜规则却是活的。


患者拿钱请医生,专家业余时间赚外快。


病人避免大医院高昂的材料费和药品费,甚至住院检查费还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不能再方便了。


只是这种交易没法端上台面,患者交钱,医院的回执中有手术的各项耗材费用,但不会罗列出专家劳务费。


这时医患双方心知肚明,可以各取所需,一旦病患吃饱了打厨子,念完经打和尚。


因为医生的所作所为不合法,患者一告一个准。


不仅如此,哥先前说了,既然是潜规则,就有漏洞可钻以及存在被滥用的可能。


涉及金钱,人性不可靠。


早在2016年,在湖南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也有过类似的纠纷,医院请外地专家手术,与患者商定的是每台手术劳务费7000块。



但是专家做了6台手术,总共只收3万,每台手术平均只收了5000劳务费,另外的几万被本院的医生薅走了。



没有监督,早晚会发生这种事。


可没有规则之外的“飞刀”援助,病人的麻烦似乎更大。



潜规则终究是潜规则,没有明规则,所有人都逃不过被坑。 


在当下,尤其看到洪洞发生的事情,哥觉着医生“飞刀”手术依旧能更大限度帮助那些不方便的人,减轻我们普通人的负担。很可惜,医院、医生以及其他病人暗中的默契,却在洪洞再次被打破。


规则不完善的时候,总有人可以钻漏洞,代价就是以别人的方便为代价,忒不地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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