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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教育局曝光!

为巩固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现选择部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1.烟台书人书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芝罘区幸福中路60号九隆广场5层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培训。2023年6月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对其罚款2800元。2023年7月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当事人在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已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后继续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开展学科培训。2023年8月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对其罚款5400元。


2.莱阳市诚至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超出办学许可范围以非学科培训的名义开展学科培训。2023年7月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8400元。


3.烟台博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奇山路9-2号内1号楼4楼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培训。2023年8月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对其罚款7560元。


4.烟台市牟平区一鸣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超出办学许可范围以非学科培训的名义开展学科培训。2023年8月牟平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


5.烟台市泽茵体育组织策划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福山区清洋街道福桃路福惠花园19付1号、2号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体育、艺术培训。2023年8月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对其罚款2400元。


6.烟台市远逸托管有限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芝罘区福盈路116号永乐大酒店3楼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英语培训。2023年8月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对其罚款9800元。


7.孙某革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芝罘区南大街66号二楼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培训。2023年8月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十四条对其罚款6600元。


8.烟台市福山区国苑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超出办学许可范围以非学科培训的名义开展学科培训、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未全部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2023年8月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对其罚款252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没收举办者、决策机构负责人刘某违法所得6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对校长孙某予以警告。


9.栾某朋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蓬莱区悦动港湾17号楼付7面向中学生开展学科培训。2023年8月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对其罚款34923元。


10.姜某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韵小区78号网点3号2楼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培训。2023年9月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对其罚款11000元。 



来源:烟台教育发布
监制:王海翔  责编: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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