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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全力打造宅基地改革试点2.0版

金华日报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4-09-15

备受关注的义乌城西街道五一村有机更新项目的样板房,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整体效果实景呈现,预计明年6月可全部交付。住宅项目形式多样,地下室高4.9米,设计有泊车位和入户空间,业主装修可拓展性强,并配套有产业用房。


据悉,五一村此次共有272户农户参与有机更新,采用公开招选全代建模式,由一级企业承包,统一规划、设计并建造。“卫生间、衣帽间、卧室、小厨房等,都设计得很合理,我现在就期待着工程早点完工,可以早点住进去。”村民何良刚说,五一村有机更新,村里每户都能分到120平方米(占地),他选了住宅80多平方米,剩余面积选了产业用房。


五一村有机更新项目,是义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众多成果案例之一。4月21日从义乌资规局了解到,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年底,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义乌被确定为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目前,省委、省政府已正式批复《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意味着义乌将全力打造宅基地制度改革2.0版,在积极探索试点宅基地“三权分置”路径上为全省、全国提供经验。


上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丰硕


2015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部署,义乌市开展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在全国首创首提、先行先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并系统建立了“1+7+9”(一意见、七办法、九细则)的制度体系。


通过五年的探索创新和改革实践,试点取得突出成效,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有偿使用、农房发证和抵押贷款、宅基地有条件转让和跨村安置、“集地券”等多项改革成果位居全国前列,积累了一大批成熟的、具有先进性的改革经验和制度成果。


据统计,上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义乌累计实现了22169户农户“住有所居”,62893户农户完成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发放“房地一体”农房不动产权证122276本,发放农房抵押贷款23812笔、金额138.09亿元,办理宅基地转让登记5286宗,完成431户1240.5间宅基地跨村安置,完成“集地券”建设4737亩,农村农民通过改革直接获利超过86亿元。改革红利的有效释放,使广大农民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九大试点任务“十完善”全面推进


据义乌资规局改革科科长李荣俊介绍,根据此次省委、省政府批复要求,义乌将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改革成果,为全国提供义乌改革经验。


据了解,作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首发地,义乌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共有九大试点任务。要建立完善“规划统筹引领、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高效使用、权利权能完整、资产属性显化、管理严格规范”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和“所有权稳固、资格权保障、使用权放活”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及途径。


与上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1+7+9”政策体系相比较,新一轮改革义乌将构建“1+10+10”的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体系,即“1”为制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总指导意见,两个“10”分别为完善10项政策和新制订的10项政策。其中,要完善的10项政策分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宅基地资格权有偿调剂办法、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办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集地券”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宅基地有偿投标选位(选房)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办法。


据义乌资规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将从农村集体对宅基地等村庄建设用地的自主统筹、自主分配、自主处置、自主收益、自主管理等方面,探索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方式,健全农村基层的宅基地科学民主管理机制。在完善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方面,将结合义乌市实际鼓励多种方式腾退农村宅基地,探索落实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有关规定,合理处置不符合现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一户多宅”等问题,深化全域土地精准管控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根据改革试点工作总体目标,今年义乌要实现农房不动产证发放率90%以上,新增农房不动产登记发证8000宗以上,农房抵押贷款累计达200亿元以上,统筹改革收益1.5亿元以上;农村有机更新新启动50个村以上,争取已开工垂直房基本建成结顶30个村以上,完成农村建房审批8000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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