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试点地区宅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织方案,值得学习

雁江区门户网站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4-09-15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城东新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资阳市雁江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谋划、全面推进。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下设工作专班及主要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罗道坤    区委书记

杨天学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龚小平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瑜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唐   纯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魏碧仙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魏   威    区政府副区长

欧阳建    区政府副区长

杨素梅    区政协副主席

李   强    区政府提名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

成   员: 何永根    区委办公室主任

黄云松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家强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童利锋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成文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区国土分局局长

陈   勇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朱万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文玉    区民政局局长

杨    洪    区财政局局长

冯仁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永春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金兰    区信访局局长

邓   梅    区金融工作局局长

朱   戟    雁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谦    区房屋征收局局长

郭周杨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申国勇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李世彬    区农经局局长

刘   寅    堪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   颖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魏威、欧阳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家强、童利锋、李成文、陈勇、刘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寅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6个工作组组成,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规划管控、宅基地管理、项目实施、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工作专班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欧阳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童利锋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世彬  区农经局局长

刘   寅   堪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陈力、陈超、苏鹏侃、刘飞雪、杨庆先、刘吏贤、陈俊、陈春、徐继伟、周仲文、刘玲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综合协调、项目指导、材料起草、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组


组   长:唐纯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副组长:魏威    区政府副区长

欧阳建    区政府副区长

陈家强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成   员:何颖、孟俊成、吴意、邓祥生、罗铭钦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草拟相关配套方案、管理办法、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三)规划管控组


组   长:魏威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勇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朱万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余艳、吴意、邓祥生


主要职责:编制村庄规划、做好多规合一的编制协调工作,拟定各类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有关技术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建设用地、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和违反城乡规划情形的认定工作。


(四)宅基地管理组


组   长:欧阳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童利锋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世彬    区农经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国土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开展农村宅基地调查摸底、数据平台建设,做好农村宅基地建设审批管理指导,下发农村宅基地管理通知,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明确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加强违法建房监管等工作。


(五)项目实施组


组   长:龚小平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魏威  区政府副区长

欧阳建   区政府副区长

童利锋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成文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区国土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国土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房屋征收局


主要职责:做好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资金筹措、收储腾退宅基地、宅基地入市交易等相关工作,开展试点村特色村落和新村聚居点建设。组织国有平台公司参与开发利用闲置农村集体建设。


(六)信访维稳组


组   长:何瑜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李强  区政府提名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

郭周杨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金兰   区信访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国土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房屋征收局


主要职责: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信访维稳工作计划,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宣传解释。


领导小组在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关于转载和征稿

1、欢迎转载本公众号文章,转载请联系我们设置白名单。

2、征集宅基地管理与利用相关稿件。来稿请告知单位及联系方式,发表时将署作者名并标识原创。


联系方式

微信:Mr_zhu198312
邮箱:zhulijun@51jianku.com
电话:4008315151


法院判例:农村村民非法占林地建住宅,应由农业农村部门处理

安徽突出“四个强化” 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政策梳理与重点要求

黑龙江桦南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动员大会

浙江义乌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正式获批

福建连城县召开全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视频培训会议

湖南岳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培训班在岳阳县举办

歙县“三种模式”盘活闲置农房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

北京昌平区召开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及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试点方案正式获批!浙江江山市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广东珠海市斗门区进入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广东佛山高明明城:简化农村宅基地住房报建程序,群众少跑腿

湖南凤凰县山江镇: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

山东兰陵县:兰陵镇推进空闲宅基地整治 盘活农村发展新活力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眉山市农户住宅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

违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面临什么处罚?请看逐条分析

河南农村宅基地标准明确!严禁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上楼不上楼,应该让农民自己说了算!

江苏武进嘉泽镇成章村“三个融合”推进农民住有宜居

浙江绍兴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先行镇工作会议召开,合力探索宅改的“绍兴经验”

辽宁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强化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

广东惠东白花率先完善村民宅基地建房报建程序 颁发第一批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关于《衢江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最高法判例:宅基地上房屋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行政赔偿问题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谈村庄规划工作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村委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辨析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2021年3月精彩合集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2021年2月精彩合集

中国农村土地为什么要坚持集体所有制

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政策问答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张天佐: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答复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不动产预告登记问题

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答疑

一张图看懂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流程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问题解答

一张图看懂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流程

一张图看懂江西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流程



点击“在看”的人最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